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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(第2页)

小悠:“这些‘无价’,竟然都被‘标价’了!我感觉情感上受到了伤害,我接受不了,我要晕!竟然把生命、健康、时间都明码标价了,这是人性的扭曲,还是道德的沦丧?”

大姑:“闭嘴!”

小悠:“好的!”

大姑:“人的一生,会拥有很多无价之宝,比如生命,比如健康,比如时间,甚至是爱情,它们都是无价的,但有的时候,我们却不得不亲手为它们打上价格,我知道这很残忍,但这却是世界真实的样子,无法回避!

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呢?我们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做呢?——很遗憾!答案是不行!因为标准也是‘规则’的一种,它们的存在也是为了解决问题。而什么样的问题需要用到给生命、健康、时间等等无价之宝来打上价码呢?”

小悠:“对呀!什么问题呢?”

大姑:“小悠,你能举出例子吗?”

小悠:“我不知道呀!”

大姑:“可你却知道人身损害赔偿标准,是一种法律标准!说明你对这个标准是有所了解的,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知道有这么一个标准的呢?”

小悠:“我想想!想起来了,是听朋友谈论一起交通事故的时候听说的!说事故中的人员伤亡,撞死的赔多少,撞伤的赔多少,撞残的赔多少,都是有规定的,而这个规定,就是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’——我就是这么知道的!”

大姑:“那就以交通事故为例,假设没有这样一个赔偿标准,那么出现交通事故之后,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呢?”

小悠:“开车的一方想少赔钱,而被撞的一方想多赔钱,谈不拢!”

大姑:“这个时候,我们为了解决双方的纠纷,或者说是解决赔多赔少的问题,我们就只能、也必须为那些‘无价’的东西标上价码,对吗?”

小悠:“是的!”

大姑:“但这种‘标价’,靠双方协商基本难以达成一致,这就需要一个独立于双方的第三方来拟定,于是就有了现在的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’。”

小悠:“哦!‘无价需要定价’的原理我理解了,但这跟‘人生不被定义’有什么关系呢?”

大姑:“我觉得‘人生不被定义’这句话的准确理解,应该是‘人生不被设限’,而不是你之前理解的‘人生不被评价’!”

小悠:“啊!这不是一个意思吗?”

大姑:“当然不是,‘设限’是指对未来的、目前尚未发生的事,设置发展上限!而‘评价’则是指对过去的、已经发生的事,进行是非或优劣的点评!”

小悠:“一个面向未来,一个面向过去,还真有区别!对未来不应该设置发展上限,我可以理解!但您的意思是过去可以被评价,也就是说‘人生可以被评价’,这不就是鼓励背后说人是非吗?这个观点我可接受不了!”

大姑:“嗯?”

小悠:“难道不是这个意思吗?”

大姑:“不是!当然,背后说人是非,也是一种评价!但我这里要说的‘评价’,是一种宏观尺度上的概念!”

小悠:“宏观?”

大姑:“或者说是客观!”

小悠:“那到底是‘宏观’还是‘客观’呢?”

大姑:“我再梳理一下,应该是宏观层面上的客观。”

小悠:“不理解。”

大姑:“这种表述是有点问题!我再组织一下语言……嗯!我的意思是,这种评价,建立在一种由多数人达成共识的标准之上,而且这个标准的制定或形成过程,具备合理性,所以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公正性!”

小悠:“我更糊涂了!”

大姑:“唉!我也觉得太抽象了!还是直接举例子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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