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悠:“您的意思是:规则可以被打破,但不能被某个人打破,而应该是大家一起来打破。”
大姑:“是的!‘大家一起打破’的意思是大家协商一致,废弃旧的规则,形成一种新的规则。所以我的意思可以表述为:规则是可以被打破的,但打破它的,应该是新规则!”
小悠:“可是,您在说到‘规则’时,似乎就默认了一个前提,那就是规则是大家一起约定的!有着天然的合理性和正当性!
可是,规则一定是大家一起约定的吗?有没有可能不是呢?
我听过一种说法,说:‘规则都是奸诈之人制定,用来束缚愚蠢愚昧之人的,智者根本不在乎任何规则。’
还有一种说法:‘规则从来都是束缚人的枷锁,其目的是培养供规则制定者使用的奴隶。’
还有人说:‘有能力者,规则没法束缚他的脚步。’
……
总之,很多很多!
这些说法无一不表明,规则是邪恶的,是一种阴谋,所以我们一定要挣脱它的束缚,推翻它的统治,打破它的存在!替天行道!伸张正义!拯救苍生!大姑,您说是吧?您为什么瞪大眼睛看着我,不说话呀?”
大姑:“我说,你能先从桌子上下来吗?”
小悠:“呵呵!不好意思!一时情绪激动,我现在就下来!”
大姑:“我刚仔细听了你说的话,发现我们二人观点的分歧在于规则的制定者,是少数人还是多数人。
规则的本义,是指由群体统一制定并通过的,由群体里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。
但是,你所说的由少数人甚至某个人制定的一些条框,在人们的观念中,也被列入了规则的范畴,在这里我尊重事实,不纠结于概念!
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含义的规则,不论它是多数人制定还是少数人制定,它的存在都有一个前提,那就是其作用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或者说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问题。所以必然涉及到不只一个人,对吗?”
小悠:“为什么这么说呢?不理解!”
大姑:“比如交通规则,如果世上只有一个人,还需要交通规则吗?”
小悠:“那不需要!一个人,谁管你呀!哦!懂了,规则要运行,就必然要有执行规则的人和遵守规则的人,所以最少要有两个人,对吗?”
大姑:“你的理解跟我的意思还是有点偏差。我再打个比方吧!如果世界上有两个人,却相隔万里,老死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,还需要交通规则吗?”
小悠:“那不需要!所以有两个人还是不行,那怎样才需要规则呢?”
大姑:“我再假设,有一天,这两个人来到一座独木桥的两端,他们相向而行,互不相让,谁都想自己先过去,那么谁先过去呢?”
小悠:“是啊?谁先呢?”
大姑:“这个时候,可能会有如下情形:
女士优先,这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。
小孩优先,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。
老人优先,这也可能是一条交通规则。